发布日期:2023-08-07 09:42:24 浏览次数:
8月4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举办了工业产品及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规定,熟悉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第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相关企业要深入学习《规定》,强化工作落实。根据《规定》要求,尽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
通过培训,新锐科创树立了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并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的处理能力,进一步认识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层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质量事故的发生。我们确信,各部门携手合作,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建立起坚实的安全保障。